“伤害” 的搜索结果,共37条

父母离婚了,如何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 平安特稿□ 本报记者 张昊“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

成都警方:青白江区发生一起伤害案致1死1伤,嫌疑人已被控制
成都警方:青白江区发生一起伤害案致1死1伤,嫌疑人已被控制

  中新网4月16日电据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024年4月15日9时许,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发生一起伤害案,致1人死亡1人受伤。...

滑雪者未戴护具在雪道发生碰撞致人受伤

冬天是滑雪的最佳时节,也是滑雪事故多发的时间段。滑雪者与他人相撞造成身体伤害,滑雪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人应否承担责任?近日,北京市房...

王某辉诉柴某探望权纠纷案——莫让孩子受到再一次的伤害

原告王某辉与被告柴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2年10月6日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2013年9月12日生育女儿王某瑶,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王某辉与柴某曾因非婚生女王某瑶的抚养权纠纷诉至法院,2015年6月2日,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判决非婚生女王某瑶暂随原告柴某生活,待其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2015年7月20日,原告王某辉因探望权纠纷到法院起诉。

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子女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郑某系母子关系。2022年6月,郑某前往陈某居住的A房屋,以暴力威胁向陈某索要钱款,陈某拨打“110”报警。2022年9月,郑某再次到陈某住处向陈某索要钱款,并对陈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陈某答应给予2万元的前提下才允许其离开住所。为避免进一步被威胁和伤害,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离婚纠纷中,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刘某某(女)和王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因王某某存在家暴行为,刘某某报警8次,其中一次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王某某搬离共同住房,不得再伤害刘某某”的协议。刘某某曾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现因王某某实施家暴等行为,夫妻感情破裂,刘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由刘某某直接抚养子女,王某某支付抚养费等。

顾客打破酒店浴室门自救受伤,酒店应否担责?

在酒店浴室洗澡后发现浴室门无法打开,顾客为了脱困打碎玻璃门自救,但手指及身体多处皮肤受伤,对于自身行为导致的伤害,酒店应该负责吗?...

“饭圈”乱象向体育圈蔓延带来的伤害

  运动员和粉丝究竟该如何保持合理的关系?这一直是中国体坛的一个争议话题。据10月15日澎湃新闻网报道,国乒球员王楚钦遭遇粉丝跟踪式“...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责任谁来担?

  未成年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活泼好动,往往容易受到伤害。与此同时,随时随地可能发生的校园伤害事故也成了学校的揪心事、操心事。学生在...

“我没挨打,却比挨打还难受” 专家:及时对校园欺凌者尤其是被欺凌者进行心理干预
“我没挨打,却比挨打还难受” 专家:及时对校园欺凌者尤其是被欺凌者进行心理干预

  《无形的伤害》 漫画/高岳  编者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  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亟待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