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某甲(女)原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A镇某村村民。1999年巴某甲作为塔城市A镇某村的村民参与土地分配,在娘家分得“口粮地”30亩。2009年,巴某甲嫁入塔城市B镇某村,户口也随之迁入该村。塔城市B镇某村未给巴某甲分配土地,巴某甲的丈夫也无“口粮地”。
核心阅读截至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九连丰,总产量连续8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口粮自给率在100%以上,谷物自给率在95%以上,人均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