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荆军租用了谷某的房屋和院落,此院落与姜建波住所前后相邻,仅一墙之隔。荆军在租用的院落里对钢铁制品进行切割作业,产生的噪声使姜建波不堪忍受。姜建波先后向村委会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君宁机械厂(以下简称君宁机械厂)于2012年4月11日租用六安光华厂家属区房屋,安装机械设备从事铸铁金属件制造和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但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乳化液对工件进行润滑和降温,有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产生,但该厂除对固体废物进行简单的堆放收集外,对其他污染未做任何处理,也未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
仲春时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徐金海与同事再次来到一处院落,查看一起非法采砂及非法填埋垃圾案的整改情况时,看到以...
2014年5月,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胡志红伙同被告人路喜功采用盗版方式,在路喜功所租用的西安三旗广告印务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三爻村工业园区的厂房内印刷《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经济复习题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题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复习题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题集》等八类书籍
2018年6月至11月,狄某为牟取暴利,雇佣丁某,租用滕州市某街道一处民房作为生产点、三处民房作为仓库,从他人处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蓝的白酒包装材料,用低档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上述白酒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94万余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狄某、丁某有期徒刑4年、2年缓刑3件,合计并处罚金105万元。
吴某某在郫都区某食品物流园区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从事水产品加工经营,此外,其还租用另位于郫都区某水产区的库房开展水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活动。
行为人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租用人更改银行卡密码后,因使用不慎,银行卡被ATM机吞掉。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租用人请求其帮助取卡之机,在租用人掌握密码并实际占有、控制银行卡内存款的情况下,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将银行卡内租用人的存款取出并占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案情】 2013年6月23日,华某因携家人外出郊游需要在锦丰汽车租赁公司(下称“锦丰公司”)租用了一辆“捷达”牌轿车,约定租用时...
【案情】 刘某租用某养猪场。某日,猪群因争食打架跑出养猪场。当晚八时许,张某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与路上无人看管的猪...
【案情】 2014年7月4日,林福生租用的仓库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到相邻的宋志文租用的仓库,导致宋志文仓库内堆放的草纸被烧毁,造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