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一间宇宙(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下称一间宇宙公司)诉深圳合欣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合欣悦公司)、广州市卡德仕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卡德仕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天猫公司)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合欣悦公司、卡德仕公司共同赔偿一间宇宙公司经济损失等6.5万元。
未经配偶同意低价出卖共有房屋北京海淀区法院: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于交易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侵害其利益,判决买卖合同...
记者探访海淀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更规范 办案更高效(法治头条)本报记者 张天培 亓玉昆 2月1日,记者一早赶到位于北京市海...
本报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判决撤销人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在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属...
王先生与郭女士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李女士分别向儿子儿媳账户内各转账170万元、20万元,后李女士主张该两笔款项为借款,要求两人返还,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先生与郭女士返还李女士借款本金170万元。
张某多次接到某银行催收其子的信用卡欠款电话,遂以该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4080元。
两公司口头达成合作协议,一方未能如实履约并在工商系统注销,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公司的唯一股东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2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合同纠纷,认为被注销公司虽未按照口头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但提供了备选方案并且已实际履行,付出了一定成本,判决股东退还合同款1.7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担保纠纷,判决借款人诺威公司向出借人宏远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担保人创达公司就诺威公司的不能偿还债务的一半承担赔偿责任,创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向诺威公司进行追偿。
2018年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海淀区环境局)至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京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国旅卫生保健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安装的水污染处理设施处于断电状态,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市政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