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的搜索结果,共13条

不能让“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专项检查后,我公司对所有购房合同都进行了核查,将格式合同中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公平条款全部删除,坚决杜绝‘霸王条款’事件再...

无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后……

“要不是你们耐心地做双方工作,我现在可能已经背负上百万元的债务了。”今年3月22日,老杨专程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向案件的承办检...

上诉人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徐东(集团)股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东公司)与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公司)就徐东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合作事宜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并在履行该《联合开发合同》过程中签订了与之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转让协议、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徐东公司还为中森华公司垫付了部分款项。

“凶宅”过户两次后能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吗?

 住了4年的二手房,直到换房出卖时才发现竟然是“凶宅”。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宗涉及“凶宅”问题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作出判决,认定构成重大误解,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人吴某退还购房款158万元以及损失94万余元。

宋宇与北京盛和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买受人与开发商均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的规定,对抗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等重要事实上存在众多疑点,双方多次陈述不一、前后矛盾,据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的依据明显不足。

张俭华、徐海英诉启东市取生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将特定主观目的作为合同条件或成交基础并明确约定,则该特定主观目的之客观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制范围。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购房合同约定的方位布局相反,且无法调换,购房者可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被判无效后已设立的抵押权是否有效

【案情】 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一购房合同,购得价值300万元房产一套,在支付清购房款及相关费税后办理了...

惨!他们首付856万在售楼部买了42套假房!

  买房遭遇离奇的诈骗   买房时实地看房、银行面签、购房合同、维修基金、契税发票……流程完整、手续齐全,一年半之后,42名业主按合...

贷款断供房屋查封 解除合同于法无据

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后,能否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房屋?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以房...

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合同合法吗? - 物业服务

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合同合法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