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张维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
经过检察机关深入审查、依法抗诉,近日,崔某的养殖场赔偿款发放到位。这起困扰他5年之久,经历多次诉讼的行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这个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在8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加强生态环境...
□ 本报记者 石飞近日,云南开远铁路运输法院针对南盘江流域开远段采砂、养殖、占用河道等突出问题,与开远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清...
海捕白虾就算野生?原产地:均为养殖【厄瓜多尔“野生海捕”白虾实为养殖引热议部分商家为野生“自定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
毛爱梅与其夫祝洪兴系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生猪养殖户。2015年5月31日,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贺村镇政府)与祝洪兴签订《生猪养殖场关停退养协议》,约定祝洪兴关停其生猪养殖场,不得在原址上再从事生猪养殖,彻底拆除占地374.3㎡的养殖设施,由镇政府给予其10元/平方米奖励。
灵宝豫翔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翔公司)在其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准的面积外自行扩建100余亩建设鱼塘,其所建鱼塘及附属设施位于河南省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养殖证到期后,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王镇政府)向豫翔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后又向豫翔公司送达拆除通知。
2006 年以来,王晓红等在黄河河道上建设养殖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农区检察院)调查发现,上述养殖场的建筑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属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的乱建行为,违反了国家河道管理规定,严重影响黄河行洪、防洪安全;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下简称惠农区农水局)对上述情况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
核心阅读企业应当具有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生乳应来自自建(全资或控股)或自控(指与企业签订生乳供给合同,企业能够采取派员监管、定期对养殖...
  近日,广西扶绥县某养殖场近百只鸵鸟“集体越狱”,在凌晨的街头急速奔跑的一幕,红遍微信朋友圈。失主也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