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12月27日,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与现行慈善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1章21条...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朱宁宁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今天再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反间...
中新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梁晓辉)公司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26日在北京介绍...
核心阅读证监会和司法部拟对现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的出发点在于,落实新证券法对于律师事务所等各参与主...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司法部近日就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下对...
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条规定了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二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三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说明,前述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特别告知义务。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 权威发布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就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