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页面能否构成作品?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认定原告北京某整合营销传播公司网站页面构成汇编作品,被告构成侵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短视频平台刷视频来消磨时间,由于短视频平台应用了算法推荐服务,不少使用者发现短视频平台似乎比自己更“懂自己”。事实上,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短视频平台已不仅仅是传统的信息网络空间存储服务提供者,还能够识别用户兴趣后进行个性化推荐,但是算法推荐的应用也可能为短视频平台招致知识产权纠纷。
申请人主要理由:申请人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是“水立方”的唯一经营、管理机构。“水立方”是申请人独创的臆造词,已经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性奥运场馆国家游泳中心形成特定的、唯一的联系,成为奥运场馆名称和未注册商标,由被申请人注册和使用,
申请人的复审理由,申请商标易于区分,且有英文加以说明,与成语“心满意足”区别较大,不易误导公众对成语使用的认知,未造成不良影响。
第18896732号“湘西古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由田娟娟(以下称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5类“药茶”等商品上。经审查,以申请商标中“湘西”系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由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依法提出驳回复审。
刘蕊(即本案申请人)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于2016年10月19日对沈阳市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注册的第6511078号“好药师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请求撤销复审商标在第5类“人用药”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恶意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基本案情 异议人:中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徐豪杰
申请人:上海故事丝绸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绫绝顶服饰有限公司 争议商标:第12676248号“上海故事 STORY OF SHANGHAI”商标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上海故事”是申请人使用多年并已建立极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0087133号“上海故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异议人主要理由:《中国诗词大会》作为异议人的电视栏目名称,具有较强独创性,经过宣传和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侵犯其现有的在先权益,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36878950号“姚安娜”商标由被申请人郭某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该商标被姚思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一、二)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人一的艺名为“姚安娜”,因与申请人二及任正非的联系备受关注,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提交关于“姚安娜”一词的合理来源,其还恶意注册姚安娜的英文名“ANNABEL YAO”及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