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化工公司)诉称:其将加压气相淬冷法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以下称为蜜胺)生产反应系统(以下简称涉案技术秘密)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山东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某化工公司)、宁波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某咨询公司)、宁波某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某化工设计公司)、尹某某侵害了涉案技术秘密,构成共同侵权且侵权获利巨大。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平台的经营者。青岛简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简易付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铁鱼霸王餐”与商户订立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大众点评的特定商户进行点赞、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量和浏览量。
金象公司、烨晶公司系专利号为201110108644.9、名称为“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的发明专利权利人,金象公司亦为采用加压气相淬冷法生产蜜胺的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生产系统相关技术秘密权利人。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民终15053号
【案号】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9民初2585号〔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伍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18年4月,借款人孙飞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与出借人曾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孙某以其所有的不动产为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三方)》。两份合同均约定发生争议由担保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被申请人:南京筑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争议商标:第12055673号“TOEFL”商标
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为“大众点评”软件运营商,四川某科技公司在其经营的“捧场客”软件及微信公众平台中,以发放红包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在与其合作的商家处消费后,在包括“大众点评”在内的点评服务网站上对合作商家进行点赞、打分、点评、收藏,并经其审核“好评”内容后返现给消费者。
让与担保的设立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但就让与担保的实现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权利的情形等条件。双方当事人在设立让与担保的合同中约定,如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相关债务,即使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权人亦有权主张行使让与担保权利。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有义务协助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第三人,恶意侵害保全申请人的债权,拒不协助保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妨害保全,导致最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而受到损害的,该第三人应当对申请人承担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