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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首试线上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吕颖)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吕颖)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法官首次尝试通过在线方式让当事人参与勘验过程,保障审判流程顺利进行。

  在A公司与B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A公司主张B公司提供的产品设备质量不合格,无法开机使用。庭审中,双方对于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各执一词,经办法官遂决定对讼争设备进行现场勘验。B公司因在外地,向法院表示来现场要耗费大量成本的顾虑。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也为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经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让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此次勘验过程。在勘验现场,审判人员通过在线会议软件与B公司进行视频连线,全程演示勘验过程并记录在案,勘验过程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依托电子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鼓楼法院主动适应诉讼新规则、新环境,创新探索在线勘验等多元在线诉讼模式,让在线诉讼新模式渗透到诉讼的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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