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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主播送手机 两男子因诈骗分别获刑三年

  中国法院网讯(刘英亮)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   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被告人何某、谢某冒...

  中国法院网讯(刘英亮)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

  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被告人何某、谢某冒充网络主播,以给粉丝发送福利、送手机为名义,骗取被害人沈英英人民币34319.52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查明,2021年11月18日被告人何某、谢某与被害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何某、谢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何某、谢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赔被害人沈英英经济损失人民币14319.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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