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凌雄)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通过冻结债务人支付宝账户,促进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审结,实现了以保促调、案结事了。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发放贷款10万元后,李某未按约返还借款本息,截止起诉时尚欠本金10万元、利息及罚息等8500元。为此,某银行诉至法院,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李某银行存款1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诉讼保全过程中,法官通过全国司法查控系统发现李某名下支付宝账户存有现金,遂立即发出了冻结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冻结了刘某的支付宝账户。
之后,法官向李某送达相关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告知书、起诉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李某方才得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被冻结,也终于意识到法院执行力度之大,大惊失色。李某立即联系法官表示自己做生意需要经常使用支付宝,如果一直冻结将会导致其更大的经济损失,愿意返还银行贷款本息,请求法院解除对其支付宝账户的冻结。不久,李某筹得款项还清了银行贷款,收到款项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申请解除对李某支付宝账户的冻结。
至此,该案通过以保促调圆满审结,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