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响玲)11月5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僰王山人民法庭当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对欠款金额及偿还时间达成了一致协议,原告也表示不再主张其他诉讼请求。
2013年初,被告邓某在原告邱某处购买建设材料,至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邓某,经过耐心细致地说法明理,告知被告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表示愿意到法庭解决此事。2021年11月5日,僰王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当庭认可其欠款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偿还。
在法庭组织下,双方对欠款金额及偿还时间达成了一致协议,原告也表示不再主张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双方这场持续了近八年的纠纷,在僰王山法庭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