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海刚)11月9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三地”视频连线,公开审理陆某等17人涉嫌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一案。区法院院长吴涛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鑫炜等3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案件如期审理,在区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的基础上,认真调试“许昌市看守所、建安区看守所、建安区人民法院”三地设备,确保信号畅通、画面和音效清晰。上午9点30分,审判长吴涛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有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依法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陈述、辩护等诉讼权利。
据悉,陆某、徐某、崔某等17人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并参加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至2016年间,该案被告人分别涉嫌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和强迫交易,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被建安区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许昌市建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被告人家属等,参加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