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马奔贤)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非法处置扣押财产案,以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9年10月,被告人许某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未交强制保险的越野车在道路上行驶,途中被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并依法将车辆予以扣押,停放在下雷镇某停车场代为保管。同年12月,许某在未获得交警大队放行车辆的情况下,伙同他人趁机从某停车场内将被扣押的越野车开走后藏匿。经鉴定,被扣押的越野车价值人民币3147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明知自己的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押,仍趁机转移、隐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