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为赚取返利,男子利用微信开设“地下六合彩”投注业务。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网上代理“六合彩”赌博案,以被告人刘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2月以来,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以微信报码的方式,接受王某、冯某、熊某等参赌人员的“地下六合彩”投注。被告人刘某在接受王某、冯某、熊某等人的投注资金后,将部分资金向“地下六合彩”网站及上家投注,将部分资金截留自用。经查,2019年2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共接受王某、冯某、熊某“地下六合彩”投注资金人民币22.3137万元,从中获利人民币10000余元。2021年4月26日,被告人刘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地下六合彩”开奖信息,组织、招引他人参与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归案后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