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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要求:担负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8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重点督办任务落实情况汇报,讨论进一步抓实“质量建设年”、...

8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重点督办任务落实情况汇报,讨论进一步抓实“质量建设年”、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措施。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最高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检察官惩戒和纪检监察工作程序衔接指导意见;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电话回访和满意度测评;督促指导各地检察机关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最高检分管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汇报了重点督办任务近期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张军要求全体检察人要特别注重履好职、担好责,把各项工作做到家、做到极致,以临渊履薄的心态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携手各级政法部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有情怀。”张军指出,要有革命者的赤子情怀,传承好红色检察基因,以“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状态做好检察本职工作,把对党绝对忠诚、时刻听党指挥的政治品格体现在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坚持并维护党的绝对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要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有能力。”张军指出,要秉持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专业精神,对标“质量建设年”的更高标准,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与时俱进转变司法检察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有担当。”张军指出,要着眼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对标对表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检视问题和不足,在贯彻落实《意见》中查找差距和短板,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下大气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强的自觉、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智慧主动担当、能动履职,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加优异的检察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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