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车祸不幸身亡,张女士想起曾为丈夫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于是找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以货车不属于保险合同里约定的“私家车”为由,只愿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赔付。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并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
家长为了分摊风险,在开学时为孩子购买了监护人责任保险;开学1个月后,自家孩子将同学推倒受伤,法院判决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事后,家长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但保险公司以事故未发生在保险期内,拒绝理赔。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小明赔偿金人民币51471.22元。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小轿...
一、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新华社深圳11月17日电 题:快递保价“理赔难”如何破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攀、毛思倩 “双11”前后产生了新一轮快递大潮...
  案情: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件。   2020年8月,原...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胡某在被告保险...
【案情】 2011年2月25日,某县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在行驶途中与一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公交车上3位乘客(站立乘客)死亡,35位(其中包括...
【案情】 2013年1月19日,赵大路驾驶豫R71557号东风牌汽车,在桐柏县程湾乡栗子园村拉运土方,赵大路把车停稳后下车,这时该车突然...
【案情】 2014年6月7日,刘某驾驶小车行驶,在通过红绿灯时因未注意后面车辆而变道,与驾驶电动车的张某相撞,致张某受伤、车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