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 的搜索结果,共186条

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不能有效维护公益,又未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案件二审开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与下级检察机关共同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意见等,积极履行出庭职责。

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行政机关在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时,虽有履职行为,但未依法全面运用行政监管手段制止违法行为,检察机关经诉前程序仍未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目的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岐山检察督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

2022年前半年,岐山县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志愿者微共治平台举报,该县益店镇至青化镇的法王路段一处苹果地中散落着大量农用薄膜等废弃物线索后,及时开展实地查看。 经调查走访,检察干警发现大量农用废弃物随意堆放田间地头,造成较大面积污染。随后,该院围绕全县重点区域开展了以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为主要内容的走访排查,共发现违法线索10余处。该院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以办案实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保护野生天鹅,消除居民饮水安全隐患,催缴38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近5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00余件,交出一份沉甸甸的公益诉讼答卷。

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陕西省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系列案

2010年8月,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农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陕西省旬阳县太极城规划核心地段一块宗地面积为12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润农公司在开发建设商住用地同时,依据城建、水利部门规划设计,必须承担该宗地范围内河堤、道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指导性案例203号:左勇、徐鹤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于必要、合理、适度的环境污染处置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私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对于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海南“检察蓝”为自由贸易港贡献公益诉讼智慧和力量  2023-01-15
·海南“检察蓝”为自由贸易港贡献公益诉讼智慧和力量  2023-01-15

图为永兴检察室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在海南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

·法治时评|坚决将“洋垃圾”挡在国门外

□ 马树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1件案例涉及“洋垃圾”环境污染。相关案件的办理为司法保障全面禁...

长乐自来水公司与工行五四支行借款担保纠纷案

一、保证人领取企业法人执照,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即使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亦不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二、保证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应依法对其所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的问题不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亦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增加保护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条款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建议增加保护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条款法治日报记者  赵晨熙2022年12月29日,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