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处分财产功能且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者的预设条件,如实施添加、删除数据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使控制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授予行为人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财物权限的,该行为构成诈骗罪。
因为一句共度余生的承诺,邹某为“男友”钱某前后花费了60余万元,邹某的错误认识与处分财产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钱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破获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13万元。2022年1月6日,小店分局接到范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认识...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池泽梅 通讯员古雅妍)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帮助青少年及早树立正确的职业...
“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在充分听取双方的代理意见,并且结合在案证据的基础上,最终判决支持了我方诉求,我们对于最高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结果很满意!”东莞光距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光距公司)代理人、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林敬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表示,“最高法院对于我方‘网路插头中可供网线插入’属于‘使用环境特征’的代理意见予以支持,不仅加深了知识产权从业者对于‘使用环境特征’的认识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一般以中国境内公众的通常认识作为判断标准。 但有合理充分的理由证明中国境内特定公众认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条第一款第六项至八项规定的除外。 本条规定了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禁用规定的判断原则及例外。
汽车经销商对于车辆后保险杠外观瑕疵予以“拆装后保、后保整喷”的维修超出了车辆售前正常维护和PDI质量检测的范围,经销商对此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要求经销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经销商应承担车辆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产品标识为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销售者应确保产品标识内容的真实性,该内容为对消费者所负真实义务的最低标准。如因产品标识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名誉是指根据公民的观点、行为、作用、表现等所形成的关于公民品德、才干及其他素质的总体社会评价,是对公民社会价值的一般认识。公民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工作情况作出的评价也是劳动者总体社会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作出不实、不良的评价,足以影响到劳动者今后的就业求职和工作生活的,构成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犯。
法治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对法治理念和法治实践的群体性观念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民主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