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白衣天使”竟用假病历骗取巨额保险理赔

  身为医生竟利用职务之便,或和被保险人勾结,或指使亲戚朋友住院,通过让真正患有心肌梗塞的病人冒名顶替做检查,虚构被保险人患有急性...

  身为医生竟利用职务之便,或和被保险人勾结,或指使亲戚朋友住院,通过让真正患有心肌梗塞的病人冒名顶替做检查,虚构被保险人患有急性心肌梗塞,再利用虚假病历骗取巨额保险理赔款。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犯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其参与骗取的保险理赔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明某原系亳州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医生,2019年9月,张某(另案处理)经李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到明某所在的科室病区住院。明某虚构张某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症状,安排其他人冒充张某做冠状动脉CTA检查,使张某确诊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确诊后,张某很快办理出院手续,利用其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历向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成功骗取保险理赔款58万余元,明某从中获取10万元好处费。

  2019年,被告人明某替其岳父汪某购买多份保险。2020年1月,明某安排汪某到其所在的医院住院,明某在明知汪某未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冒充汪某做冠状动脉CTA检查,使汪某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汪某出院后,明某使用汪某虚假的病历向某保险公司申报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向支付宝公司申报互助宝,骗取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30万余元,骗取支付宝公司重大疾病互助金10万元。上述款项到账后,均被明某转入其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

  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明某伙同李某某等人利用虚假病历实施骗保行为共计7次,骗取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支付宝公司互助宝重大疾病互助金共计270万余元。

  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骗保人刘某(另案处理)做过胆囊切除手术,但替刘某做检查的人没有做过同样的手术。调查员仔细比对相关材料后,发现所有案件在“就诊医院”“就诊病区”“疾病类别”“住院流程”“观察期后立即出险”等方面存在高度雷同,均发生在明某所在的亳州市某医院。保险公司随即报案,公安机关查实了明某等一伙人进行保险诈骗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某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明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