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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成瘾 出狱一月又“进宫”

  中国法院网讯(刘为)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责令王某...

  中国法院网讯(刘为)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责令王某向被害人黄某退还被盗女式皮包折价款95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期间,王某先后在华容县章华镇多次盗窃。其中,在黄某经营的某服装店内盗得新女式皮包一个,发现里面没有任何财物后,将包丢弃;在某餐馆店内盗得7.5公斤腊牛肉后,以130元销赃。在某小区发现被害人张某家中的地下室内无人且房门未锁,遂进入室内,盗得张某挂在室内储物间墙壁上的两个皮包内的现金400元后,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张某的丈夫发现并将其抓获。

  另查明,2016年以前,王某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6年11月22日因犯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7年11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18年7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19年8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

  经认定,王某盗窃的女式皮包价值95元、腊牛肉7.5公斤价值725元。被盗腊牛肉和现金已追回,并分别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尚未退还的盗窃所得财物,应当责令退赔给被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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