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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团伙式”商业秘密案“连锅端”,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 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

4起“团伙式”商业秘密案“连锅端”,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

4起“团伙式”商业秘密案“连锅端”,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前不久,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了4起以陆某为首的“团伙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帮助企业挽回订单损失200余万元。

一次性查获4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有人利用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这对我们企业造成的损失可不小啊!”今年6月,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宁波昌成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举报称,台州某公司严重侵犯了其企业合法权益。

    据了解,宁波昌成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昌成公司)从事机床业务的生意,被举报的陆某、黄某、向某曾是该公司的老员工,在职时负责生产、采购、销售、设计等工作,陆某曾担任公司副总一职。2021年初跳槽前,陆某等三人均与原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且按月领取“保密协议费”。三人陆续离职后,私下约定带着各自手上掌握的原公司商业秘密,签订了合作出资办厂协议,并以陆某妻子为法定代表人成立了台州某公司。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临海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人才库组建了15人的专案组。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在台州某公司的生产车间、办公室等经营场所缜密排查,并对当事人出行轨迹进行跟踪布控。

“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在当事人电脑里发现了疑似宁波昌成公司的电子文档,这些文件名都很隐蔽。”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价竞分局分局长(商业秘密保护科)张加鑫说,同时,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工作人员建议下,工作人员将这些疑似文件进行拷贝,并进行了哈希值校验(又称“数字指纹”,校验文件数据)。

    经查明,陆某等三人违反权利人保密协议约定有预谋地的复制、留存权利人机床零配件设计图资料等技术信息,以及产品销售客户、零配件供应商、机床销售标准价格表(标“受控文件”字样)等商业信息,作生产机床使用,以牟取非法利益。截止案发,台州某公司共承接机床业务5笔,业务总金额达400余万元。

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案发后,在临海市市监局的指导下,陆某等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向宁波昌成公司归还图纸等商业秘密以及已承接的部分原机床销售合同。

“当事人公司签订的这些合同都还未履行完毕,其中有2笔是宁波昌成公司的老客户。”张加鑫说,目前,这两笔合同已经转交回去,帮助宁波昌成公司挽回订单损失200余万元。

    近日,该“团伙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就此结案。鉴于当事人有从轻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临海市市监局对当事人企业及陆某等三人共处以罚款76万元。


文章来源于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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