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和赵先生均离异未婚,情投意合的两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一起生活了十年。然而,赵先生的突然病逝,引发了一场遗产继承纠纷,未领结婚证的张女士和赵先生的母亲、儿子对簿公堂,分割遗产。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判决张女士因对已故赵先生扶养较多,仍可适当分得赵先生遗产。
导读 张女士和赵先生均离异未婚,情投意合的两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一起生活了十年。然而,赵先生的突然病逝,引发了一场遗...
离婚中,作为继父母的一方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明确表示不继续抚养的,应视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自此协议解除。继父母去世时,已经解除关系的继子女以符合继承法中规定的“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形为由,主张对继父母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
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浙江省绍兴市检察机关在浙江省率先探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聘任一批专家学者和志愿观察员,请他们提供...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特殊之处就在于案件受害人是一名孤寡老人,该案主张权...
  [案情]   2018年1月11日,周某林欠谷某平货款125560元并出具了欠条。 周某林于2018年8月4日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生前...
【案情】 李红权与李晓花系姑侄关系,但其与李晓花不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在1998年调整土地承包时取得承包的责任田地2.5亩,承包期限...
【案情】 某村村民张三因家庭住房紧张,于1985年申请取得了宅基地100平方米,并建成房屋一栋,与其妻共同居住,之后生育了2个儿子。...
【案情】 2012年5月,张天方与李艳结婚,婚后与张天后的父亲张雷共同生活在一起。2013年4月,李艳到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孕。同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