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路某某涉嫌销侵犯著作权审查逮捕案时,发现该案存在上游犯罪,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查复制发行盗版图书上游犯罪人员的意见,公安机关根据该意见开展相关侦查工作。经查,牟某某于2016年至2018年8月份期间,通过物流发货的方式,向全国各地批发、销售盗版图书,牟取暴利。
2018年6月至11月,狄某为牟取暴利,雇佣丁某,租用滕州市某街道一处民房作为生产点、三处民房作为仓库,从他人处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蓝的白酒包装材料,用低档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上述白酒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94万余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狄某、丁某有期徒刑4年、2年缓刑3件,合计并处罚金105万元。
王某某原系山东某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1年起,某赛生物科技公司开始进行生物发酵法工业生产长链二元酸的规模化建设,上海某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发;2003年8月建成生产线,正式投产,经过发酵、提取、精制进行纯化,生产出高质量的长链二元酸产品,能够满足国内、国际高端市场的需求;2007年达到年产8000吨长链二元酸规模,并进行二期扩建。
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张某某在菏泽市某农贸城经营“培华调料品商行”期间,从济南龚某某、吕某某(另案处理)处,通过物流公司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低价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欣和牌”味达美酱油35次,销售到菏泽市多个酒店及学校周边,销售金额人民币119815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张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2019年9月至12月,陈某某在其经营某烟酒店的过程中,伙同其子陈某海,对外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其中,陈某某、陈某海向任某某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共3840瓶,销售金额192万元;任某某将该批假酒全部销售给冯某某,销售金额364.8万元;冯某某向贾某某销售3240瓶,销售金额972万元;贾某某对外销售1200瓶,销售金额720万元。
2016年至2017年间,方某某、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广州等地购入皮革、五金件等原材料,通过李某、唐某某等人的裁剪厂进行裁剪,再通过高某某、谢某某、李某辉等人的加工厂批量生产假冒“LOUIS VUITTON”、“ COACH”、“MCM”、“MICHAEL KORS”、“TORY BURCH”、“YSL”、“FURLA”、“MOSCHINO”(以上包括文字、图形商
2018年2月6日,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联合曹县文化和体育局,对位于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某居民院落进行检查时,发现无证印刷厂,现场有10余名工人正在进行印刷操作,并堆放大量成品、半成品书籍。经当场清点,有成品《面对面2018中考试题》630册、《试题研究2018中考试题》2975册、《英汉大辞典》1470册、《英才教程》2700册,有印刷胶版57套,有晒版机、印刷机、分页机、裁纸机、装订机等全套
2017年4月份,韦某某为了获得打假经费,假装向出售散装白酒的冯某某订购一万瓶假冒一品景芝妙品白酒,通过交付定金、提供一品景芝妙品的酒瓶样品等方式,诱使冯某某在没有景芝酒厂授权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私自组织灌装假冒一品景芝妙品白酒。在与冯某某达成合作意向后,韦某某向景芝酒厂打假办举报冯某某生产假冒景芝白酒,据此获取打假奖金10万元。
2015年至2019年,姚某某为获取高额利润,在未取得“CISCO”“HP”“华为”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古某从网络平台购进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打印机、标签纸、光纤模块等,先后租赁多处房屋伪造上述品牌的商标和包装标识,贴牌生产光纤模块等
青岛某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磁元器件及软磁材料研发和生产经营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其部分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全国最大的非晶带材生产和行业领军企业。